2010年9月13日 星期一

不夠個人的閱讀燈

在從阿姆斯特丹飛往曼谷的長程飛行途中,結束難吃的飛機餐晚餐後,機艙就關掉所有主要光源,讓大家可以休息並且調整兩地的時差。這個時候如果有人不想休息、想要閱讀或做點其他事情的話,可以打開上方的閱讀小夜燈;這個閱讀小夜燈是個有點荒謬的設計,雖然每個人都配置了一盞而可以依照個人意願自由選擇使用,但是由於其光源有相當強度,使用時勢必會影響週邊想要休息的人,而無法說個人可以自由選擇使用而完全不必考慮別人。
於是開與不開閱讀燈,好像變成了一個經典的倫理學課題:一個人的自由意志在會影響別人的自由時,應如何妥協或者調和衝突、以達到最適或最符合公平正義的狀態。
當鄰座的女生打開閱讀小夜燈來寫明信片,自己感到被打擾而心生怨懟;但是一方面自己是個不喜歡製造衝突或要求別人的人(可以說是懦弱或者偽善吧),二方面也覺得自己不應該因為自己的需要而限制其他人的自由,於是自己又壓抑自己的欲求,勉為其難地配合他人的意向。
前座的金髮男一看就是相當以自我為中心、自我感覺相當良好的人,自己對於他完全不假思索就把椅背向後躺的行為也是相當感冒;他在受到鄰座女生閱讀燈影響而無法休息時,不滿神色相當明顯,還一度誤解是我而想向我興師問罪,最後他也非常不耐煩地要求鄰座女生把燈熄掉;這樣把自己放在第一位的人,主張自己權益要求別人配合是再自然也不過的想法。
在這種情況下是誰該妥協或做出犧牲呢?感覺會為別人少做出一些自我主張的人越來越少,自己對於過分強調重視自己之個人主義的社會文化走向也有些不能適應。
從一盞閱讀燈想到倫理學的探討,自己也算是個異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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