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0日 星期二

粗糙的意見

為什麼不是做公益的好人就只能是欺世盜名的壞人?這裡面或許還有沒有誠實說明的商人、自以為聰明而後被人抓包的會算計的人、用情緒化字眼模糊焦點並製造對立的天生演員等諸多選擇,其中沒有一個選項是單純的善或惡,而是人性價值如何置重的選擇。
就像保險或基金投資的廣告略去重要或負面訊息、僅呈現利多的手法,問題並不是在於有沒有捐錢,而是除了捐錢以外還有盈餘收入這件事情沒有說明;沒有人說義賣做公益就要把收入全數捐出,只是捐出多少是應該要事前告知的資訊,沒有好好說明被人家抓包後就應該好好道歉,道了這個歉不等於就沒做公益,也不等於就是壞人。
但是許多模糊是非的煙霧彈,讓焦點失焦的意見充斥坊間。所謂的網友揪團力挺,搞不清楚問題點只是針對個人進行人身攻擊,只能說網路媒體真不見得是增進民主的好工具,所放大或強化的意見毫無審議的品質。
另一個例子是網友批評某部偶像劇中嚴重的置入性行銷;大家都拿同一種手機,是置入性行銷沒錯,但這有什麼問題呢?編劇安排很多用手機的劇情橋段,只要劇情需要又沒有不合理,就只是編劇很會做生意,如此而已。如果置入性行銷有很大問題,那不買產品與不看偶像劇或許是個選擇,如果過度商業是個問題,那大家也都不要做生意或行銷好了。
只是簡單而膚淺地批評,浪費時間精力在討論毫無建設性的議題;國內影視工業的問題會因此解決嗎?有人會因為這樣有更了解影視工業的現況或實情嗎?
粗糙的意見,不也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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