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3日 星期一

苦行僧化

追趕著美國最高法院最近做出、三個有關專利制度的判決,希望能盡快寫成稿件投稿。
對於前陣子突然被聯絡上的國中同學facebook社團,盛情難卻地加入其中,雖然自己也不能說不想跟國中同學保持聯絡,但是坦白說自己並不是這麼有social的動力與能量。
昨天的一場聚會面對必須合理化自己孤僻的情況,但是心理的疑問是:就算自己想要積極與人相處,那自己周邊的人會對真正的自己或者大部分被隱藏起來的自己有興趣嗎?談無用知識、談得獎小說、談非主流的價值與意義論述,問自己為何孤僻的人根本就不會是對自己生活有興趣的人,只是不負責任地要硬把蝸居的蝸牛拉出它的殼,但是根本無法負責其死活。
自己已經很明白,自己終將會是個被禁錮在無用知識叢林中修行的苦行僧,自虐地克制著自己守著自己容易被慾望和惰性吹熄的學習之火,淒涼地必須在有限的物質生活條件、隨時有墜落貧窮深淵的危機中勉強地與現實取得某種妥協。
自己如果不適合與大家走得太接近,那就認命地接受自己的屬性與命運吧!交際應酬就是適可而止,無需犧牲太多自己一個人的自在,去換取無謂而虛妄的人際關係或所謂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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