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2日 星期二

The Goldfinch

2014年the Pulitzer Prizes for Fiction的得獎作,亦是2014年the Baileys Women’s Prize for Fiction的shortlister。
即使不願意浪費篇幅說題外話,但是還是得交代一下自己目前不是很好的生活狀態:雖然這是一部700多頁的大部頭小說,但是自己花了將近3個月的時間才將之讀完,讓自己打破維持一個月至少能讀完一本英文小說的生活習慣。過著這樣讓自己都覺得厭惡的生活狀態,並不是因為這本書不夠精彩或好看所造成,亦不能說完全是因為日本推理小說的閱讀而瓜分掉自己的時間(雖然的確會有影響),而是因為自己受到生活紛擾所影響的情緒,放大自己的自怨自艾,並任由自己的惰性將自己拉著往下沉淪。
書中主角在本書故事即將結束的自我省思中是如此說著:「[W]e don't get to choose our own hearts. We can't make ourselves want what's good for us or what's good for other people. We don't get to choose the people we are」;「Sometimes we want what we want even if we know it's going to kill us. We can't escape who we are」。這樣被動妥協的被決定論,似乎某種程度地呼應著自己用來說服自己無法脫出目前心神不寧與生活散漫狀態的藉口。
撇開投射自身處境的部分不談,本書的故事其實可以說是想像力豐富、情節有高潮轉折但卻沒有複雜交纏的多元敘事軸線、敘事結構是線性清晰卻又不流於單調的縝密連貫。
在父親離家出走音訊全無後,當時年僅13歲的主角與母親因緣際會地踏入了遭受恐怖攻擊的博物館,主角母親死亡而生還的主角頓時失去依靠。在博物館爆炸的現場,主角接受瀕死的長者委託,將戒指送還給他的親人,而在自行脫離博物館爆炸現場之同時,主角帶走了一幅名畫。在主角祖父不願意扶養主角之同時,主角寄宿在一個家境尚稱富裕的朋友家中,而後主角父親的突然出現,讓主角必須搬離紐約而隨著父親及其女友到拉斯維加斯生活。在拉斯維加斯主角結識了俄羅斯籍的友人,並在以賭博為業的父親發生意外身亡後,拿走父親女友的錢而逃回紐約。回到紐約後,主角開始跟著透過博物館瀕死長者之機緣而結識的古董家具商一起生活,並投入古董家具買賣的行業。與當年寄宿的家庭成員重逢後方得知自己的友人已經意外身亡的消息,主角無法得到瀕死長者之孫女愛情的回應,而轉向與當年寄宿家庭中友人之妹妹締結婚約。主角在古董家具買賣上從事詐欺的行為,並讓自己招惹上注意到自己當年曾帶走名畫的麻煩人物。在拉斯維加斯認識之俄羅斯籍友人的再度出現,揭露了令主角頓時無法接受的事實:友人當年已經將名畫掉包,而名畫已落入他人之手。俄羅斯籍友人因為從事非法藥物買賣而累積財富(主角也有藥物成癮之問題),為了彌補主角,友人帶著主角到了荷蘭追回被他人帶到歐洲的名畫,並在因緣際會下通報警方破獲竊取多項名畫的竊盜集團。最後主角回到紐約並開始四處旅行的生活,並透過書寫自己經歷的方式來省思人生。
與其說書中主角這樣高潮起伏的經歷是為讀者歸結出怎麼樣的人生體悟,還不如說主角在每一個階段中所遭遇的經歷細節、在不同經歷中被描繪出之有鮮活人物性格的複數角色、以及主角輾轉流離的生活逐漸向下陷落的發展趨勢,產生了讓讀者無法覺得故事冗長或複雜的閱讀吸引力與樂趣。與其說自己在看完本書後有多深或多廣的啟發或觸動,還不如說自己是在這個有趣的故事裡,對於主角無從選擇己身際遇的處境,以及往往是孤立無援而毫無掙扎地隨波逐流,有著層次不同、或深或淺的共鳴感受。最後主角的自我省思讓自己覺得有點畫蛇添足且過於匠氣,但是故事本身的有趣、以及可以讓讀者選擇從中找出自己意義與價值的敘事厚度與深度,已經讓其他的小瑕疵顯得無足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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