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4日 星期二

不知自省的重商主義與煽情愚民

歐盟因為聯合訂價行為重罰了台灣四家面板廠商與韓國LG,還國三星則因為主動提供資訊而免於受罰。我國政府竟召集業者與相關部會協商,要出面全力協助業者據理力爭,還責成經濟部成立專案因應小組來提供協助(2010/12/14工商時報的新聞)。
如果我國公平交易法中對於聯合訂價行為亦有所規範,則歐盟的重罰不能說沒有道理(根據歐盟官方的處分資料,受罰廠商是明知違法而為之、有犯意還隱蔽證據),那政府是要據理力爭什麼呢?除非是歐盟所認定的事實證據有誤或有偏頗,但是目前看來沒有任何人去討論這個問題。
面板是台灣重要的產業,但是不等於這些人做生意就可以無視其他國家的法律;台灣政府要護短,也要合情合理。法律上如果無法說理說得過人家,那是否有能耐透過政治外交手段來干預歐盟行政與司法呢?如果只是在台灣喊得震天價響,就只是屈服於大廠業者的壓力,看不清楚商人不當競爭的商業行為,口惠不實敷衍甚至愚弄台灣民眾而已。
還說人家韓國三星沒有商道,如果今天是台灣的廠商有這樣的機會,可以提供資料作污點證人換取免罰,台灣廠商真的不會這樣做嗎([因為三星搶先了,所以其他人就沒辦法這樣做了)?如果大家一起做錯事,就應該有義氣地矢口否認,一起受罰,這是哪門子的公民與道德教育?
只會激起輿情激憤,不會理性分析問題的政府,台灣的未來令人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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