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0日 星期日

慕夏的匠與藝



如果一個來自發展邊陲國家的藝術家,在所謂人文薈萃、通商繁盛、紙醉金迷的大城市中做著商品包裝與宣傳海報設計,那他應該不會覺得是徹底實踐了自我在藝術理想上的追求。
因為友人的好意而有機會可以免費去故宮看慕夏的展覽,卻對該展覽的策展概念有著許多的批判。強調著慕夏在巴黎所從事的商業設計是創造出獨特新穎的藝術風格,讓那些媚俗華麗、帶著廣宣誘惑功能的耽美型設計圖像充填著展場與所謂文創商品賣場,然而自己觀賞的感覺卻是這些圖像作品都是相同譁眾取寵的風格複製,帶著特定宣傳任務的商業氣息濃重,沒有藝術家自己的靈魂與思想,這樣的圖像繪製可以說是藝術嗎?還是只能說是藝匠的謀生之作?
不過該展覽中有一些不被強調的作品,像是慕夏表現其宗教信仰、用色沉重陰暗、主題瀰漫悲愴氣氛的畫作,與其早期寫實主義風格濃厚的寫生描景以及人像畫等,雖然不能說是自己相當喜歡的藝術作品(不過宗教主題的系列畫作卻有幾幅自己喜歡的,只是沒有相關的文創商品可以購買。然而這個文創商品的詞彙讓自己相當感冒,自己對於搶購慕夏商業設計圖像所翻製之各種商品的觀展者也有種冷眼旁觀的情緒,而對於自己想要消費所謂文創商品的念頭也產生了罪惡感,尤其當自己才讀完一篇有關過度消費的批判文章時),但是至少可以從中看出畫家的思想與主張,透露著藝術家的性格與自我。
展覽只是為求票房販賣著藝術家為謀生計而繪製之譁眾取寵的商業作品,那俗豔與媚俗的圖像,或者正中許多觀展者的喜好,這樣其實也無可厚非,而作品背後的經濟歷史背景,藝術家被商業收編等現象也或許無須太被省思;但是要把這種僅是尋求商業成功、著重圖像華美且可被複製的風格說成是畫家的藝術創作,或許就太不尊重藝術那個應該有思想與主張的面向、以及藝術家自我展現與向觀賞者傳達訴說理念的真正藝術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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