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5日 星期六

時間差還是以管窺豹?

昨日前往新竹參加一場所謂的科技法律國際研討會,聽著多數台灣學者在全程英語的環境中,試圖闡釋自己的研究成果。
或者都是不成熟的作品,所以大多數發表的論文都標註只是草稿、不可流傳或擅自引用;也由於研討會像是在辦滿漢全席一般,所以議題過於歧異也不容易有什麼深度的討論。
自己當然沒有什麼資格對這些台灣檯面上之科技法律學者的發表內容做出什麼嚴苛的批判,自己在這裡叨絮的感想也不是要表達自己的研究多有深度或內涵(自己有幾兩重自己很清楚);只不過聽了一天下來,可以說完全沒有讓自己可以進一步發想的有趣見解或討論。
一開始鎖定的biobank議題,講者試圖使用一些近年來在biobank議題討論中慣常出現的詞彙,諸如governance、reciprocity等,但是他的結論建議是要增進upstream engagement以及要重視consent做為一種resistance的權力展現,卻讓自己聽來有種頭重腳輕之感;前者是太過天真地沒有觸及近年來社會學領域對於科技民主化的實踐反思,後者則是在沒有提出解決問題之方案前就要建立其他合法性論述來正當化問題的必要性。
innovative therapy也是自己當初鎖定的議題,而講者所講述的內容也讓自己覺得最有收穫;只是除了提出區辨therapy與research之界線以及兩者在治理規範上之對應關係的亮點外,好像也沒有什麼進一步的闡釋,於是就有些讓人覺得可惜。
討論預防原則之場次,出現了well-being這樣一個fancy word,只是講者主張要用well-being poll來做為政策決定偏好的資訊基礎,完全沒有思考語言建構以及詮釋落差等文化研究的見解,更沒有解決well-being的價值衝突問題;試問,沒有正視價值衝突問題的決策機制設計,是會比其所批判的PP或CA好到哪去?
討論環評的場次,講者建議要擴大公眾參與以及提升專家治理;這兩者在科技社會學中被視為存在難解的矛盾,在講者的想像中卻好像可以和諧並存且順遂運作。
最讓自己覺得誇張的場次是討論中國網路管制的場次,根本就是把自己老師的理論幾乎原封不動地「引介」,還試圖透過將規範技術化來規避討論規範的價值與合法性,這樣的研究實在是讓自己看不出有多少的意義或價值。
總之是還沒有跟上國際間相關討論的進展還是因為都太侷限在自己的領域閉門造車,是自己聽完研討會後對台灣科技法律界所抱持的疑問;特別是對於科技社會學或文化研究之關照的缺乏,總覺得讓議題之討論缺乏廣度而流於淺薄。
不過自己也沒有好到哪裡去,所以以上意見純屬苛求與個人偏見,切莫過於認真嚴肅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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