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5日 星期五

給自己的戒律

如果人性必然有其現實與殘酷,強求或者自欺欺人都是種無謂的自殘;想得太樂觀正面或者用自我安慰來逃避面對,或者就不如讓自己抽離以策安全;把人性的冷漠自我與現實功利當成原則,把利他與溫情當成稀有的例外,或者才是自己這把歲數該有的生活態度。於是,自己應該戒掉基於妄想而產生對他人不切實際的期待。
如果自己總是說自己不在乎世俗的價值,而可以為追求自我欲望的滿足而捨棄累積有用資源的可能,那至少也應該告訴自己,填不滿的慾望就是填不滿,掌握在別人手上的事物,想要就是種不自量力的奢求;別再太過自我標榜,能握在手中的有形資源才是最具體的安定感。於是,自己應該戒掉浪擲千金換取虛無飄渺的自我存在感,或者至少留下一點資源,別讓自己在世俗中一點身價都沒有。
如果自己就是沒有同伴可以相陪、自己就是不配有個人讓自己能尋求慰藉或暢談心情,那自己踽踽獨行的姿態至少可以故做自在或帶點瀟灑;只能自己陪著自己,那就讓自己有著無法與別人分享也沒關係的興趣、不用跟別人講也沒關係的心情。於是,自己應該戒掉想找人說話的想望,那強迫著別人理解或進入自己世界的動作,只有讓自己更顯不堪,如果是必須花費金錢才能換得的虛情假意或搪塞敷衍,那麼保持買賣的現實感,做到等值交易的銀貨兩訖,或者才是適當的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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